2019年,新疆将大力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商发展质量,按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引导系统充分发挥“供销e家”等电商平台作用,全面构建上下贯通的网上供销合作社。
2018年,新疆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20.4亿元,其中昌吉回族自治州9.9亿元,同比增长14.0%;新疆果业集团7.3亿元,同比增长51.5%。
2018年,新疆果业集团借助林果网积极推广B2B模式,为农民销售农产品牵线搭桥,累计实现在线交易农产品3万余吨。新疆果业集团承接了“央视品牌计划”,与相关厅局合作开展“新疆农产品北京网上展销会”,与淘宝、京东、云集、快手等国内平台合作开展网上推介活动6次,60个品类、250多种商品在线上推介销售。与阿里巴巴合作的“寻味新疆”活动带动了15个县域农产品上行,实现直接销售5000余万元,间接销售8000余万元。
据介绍,2019年,新疆供销合作社系统将加强信息建设,加快互联网、大数据在传统领域的运用,建立集网上交易、供应链管理、互联网金融和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电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市场信息、产品标准、物流、交易通道、金融服务的互通。发挥供销合作社电商核心竞争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电商和专业电商,为农民提供网上农资直供、农产品直销、信息互通等服务,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电商服务体系。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新疆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企业66家,注册为电子商务企业48家,其中自建电子商务平台29家,使用社会电子商务平台5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