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西藏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是改善城乡环境、促进绿色循环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统筹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区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拉萨、日喀则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方案》结合我区情况,增加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要求,考虑到各地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和分类制度工作进度不一、要求不同,确定了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区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它市(地)具备条件的城市建成区、重点镇、主要景区(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稳步推进,到2025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自治区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拉萨、日喀则为国家确定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承担着先行先试、探索模式的任务,要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拉萨市在城关区吉崩岗街道办事处和当雄县当曲卡镇试点工作基础上,加快第二阶段垃圾分类推广实施,到2020年所辖城市建成区、重点镇、主要景区(点)基本实现强制分类;日喀则市在桑珠孜区试点基础上,加快向城市新区、县城所在地的推广实施,到2020年所辖城市建成区、重点镇、主要景区(点)基本实现强制分类。”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暂未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市(地),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具备条件的市(地)参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要求,开展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适时研究制定市(地)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力争尽早实现垃圾强制分类。”
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那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范围和分类类别包括哪些呢?据了解,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域内的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园区社区等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强制分类;强制分类类别包括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
《方案》指出,主要任务是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高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规范处理有害垃圾、有效处理餐厨废弃物等易腐垃圾和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具体包括加快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鼓励发展绿色包装,限制产品过度包装,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垃圾产生量。加大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减少用能环节废渣废料产生量。加快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办公垃圾产生量。加强“限塑令”执法检查,减少“白色垃圾”产生量。积极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限制宾馆饭店、餐饮娱乐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等。
同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置符合密闭运输要求并有明显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避免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优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