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苏桦蓉 记者朱定荣)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餐饮店、药店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就近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相关主体给予了相应处罚并通报。
查处未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行为
检查现场
案例1.泉州台商投资区阿吓水产品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口冷链食品案
2021年1月9日,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泉州台商投资区阿吓水产品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冻库内55件冻品标签不符合国家标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勒令停止销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2:泉州市好易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无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2021年1月10日,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泉州市好易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超市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采购的32盒进口蓝莓及57个进口牛油果当场无法提供出仓证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勒令停止销售。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查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行为
检查现场
案例1:泉州台商投资区瀚灵小吃店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案
2021年2月1日下午,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台商投资区瀚灵小吃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月1日晚上,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对当事人当场处以50元罚款。
案例2:泉州台商投资区侨乡餐馆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案
2021年2月1日下午,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台商投资区侨乡餐馆开展检查,发现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月1日晚上,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对当事人当场处以50元罚款。
案例3:泉州台商投资区马哈录小吃店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案
2021年2月1日下午,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台商投资区马哈录小吃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月1日晚上,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对当事人当场处以50元罚款。
案例4:泉州台商投资区大友餐饮店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案
2021年2月1日上午,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大友餐饮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月3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对当事人当场处以50元罚款。
案例5:泉州台商投资区聚贤庄餐饮店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案
2021年2月1日上午,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台商投资区聚贤庄餐饮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月3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对当事人当场处以50元罚款。
案例6:泉州台商投资区三歪餐饮店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案
2021年2月1日上午,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大友餐饮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月3日上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对当事人当场处以50元罚款。
案例7:泉州台商投资区玲阿小吃店从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案
2021年2月4日上午,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泉州台商投资区玲阿小吃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工作时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月4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按规定佩戴好口罩,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对当事人当场处以50元罚款。
检查现场
查处2家零售药店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行为,予以通报、责令整改
案例1:惠安县得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店未落实查验八闽健康码防控措施。
案例2:福建省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店2月2日至2月4日期间未对经营场所每日进行2次以上全面消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