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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2021年度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建设类项目申报开始

2021-01-12 19:05:4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刘承鑫
摘要: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建设类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冲)2021年1月12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可以根据通知要求按程序申报,共同助力新区乡村振兴。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0〕12号)的部署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鼓励政策建设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青西农办〔2020〕11号)的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建设类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建设类项目申报范围为8类项目,分别是:

1、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2、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3、农业科技项目

4、冷风库(气调库)或果品冷冻库建设项目

5、标准化现代畜禽养殖示范园(场)建设项目

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7、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开发项目

8、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期限

投资计划建设期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不在此范围的建设内容和投资不予认可(已列入2020年度储备项目库的项目除外)。

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为2021年1月1日前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依法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

2、必须在2021年内能够开工建设且能完工的项目投资计划。

3、有完备的建设用地或农业设施用地手续(不需要的项目除外)。

4、畜牧业项目有行业资质要求的要符合条件。

5、已列入2020年度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同步申报。

申报材料要求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鼓励政策建设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青西农办〔2020〕11号)规定的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认真组织编写项目申报材料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工作实行主体单位申报、镇街初审和推荐、区级评审批准的工作流程。各镇街在认真筛选、审核本辖区内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后进行汇总,出具《关于推荐2021年度产业振兴鼓励政策建设类项目的函》,以正式文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文件应附如下附件:

1、《各镇街推荐项目汇总表》;

2、申报单位申报材料汇编,包括:项目的申报表、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建设用地或农业设施用地手续、必要的行业准入资质证明等。以上材料要统一胶装成册。

项目评审及立项

1、区农业农村局受理项目申报结束后,先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考察,对项目建设的选址、基本条件、建设内容布局和投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通过现场考察评估通过的项目,将通知镇街组织企业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进行项目评审。项目评审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项目评审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的各类项目进行择优筛选。

3、对通过评审、拟立项扶持的项目将通过金宏网、西海岸政务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做到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区农业农村局将批复项目投资计划,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指导项目单位按照投资计划开展项目建设。

其他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政策宣传,搞好沟通发动,指导好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

认真考察,做好前期调查论证。项目申报实行自愿的原则,必须充分尊重和体现各项目申报主体的意愿。各镇街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论证工作,深入调查了解各申报主体投资意愿、建设内容,确认项目申报主体的项目建设手续合法性和自筹资金能力等,实事求是地合理确定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不要盲目夸大。

政策倾斜,优先扶持重点企业。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优先在评审时给予加分:

1、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供应的;

2、项目落户于贫困村、承担(过)扶贫项目实施、有与农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能带动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的;

3、承担军民融合农产品供应任务的;

4、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以上申报单位,应提供证明材料,在项目评审时给予加分,优先予以扶持。

其他。项目申报单位在2年内(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有农产品抽检不达标、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受到农业行政处罚、承担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受到处罚等问题的不得申报。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受理截止时间。各镇街的项目申报文件及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请于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自行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请发至fzhggk@163.com。

2、申报资料报送地点。区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科,地址:双珠路399号光大商务中心8020室,电话:85161791。

3、各类申报项目的政策解读、答疑和指导,请参照《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鼓励政策建设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具体咨询有关业务科室。

有关文件链接地址:新区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鼓励政策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0〕12号)

《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鼓励政策建设类和补贴类项目实施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青西农办〔202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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