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内蒙古蒙药材中药材高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符合蒙字标的战略定位和规划,致力于解决好内蒙古“好东西卖不上好价钱”的问题,通过制定严谨、科学的高标准,不断提升产品品质,让企业带动农户走向更加规范的标准化发展道路。
近日,《内蒙古蒙中药材高质量标准体系》17项地方标准审定会在呼和浩特圆满结束,并顺利通过。《内蒙古东部地区蒙中药材产地环境要求》等17项地方标准分别由通辽市和巴彦淖尔市承担。审定委员会由内蒙古大学、宁夏农林科学院、内蒙古医科大学、赤峰市药品检验所、赤峰荣兴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
《内蒙古蒙中药材高质量标准体系》17项地方标准审定会
审查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关于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相关介绍,并对标准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交流质询和认真审查,提出了种子繁育规程中应突出开花结英期田间管理关键技术应用、育苗技术规程应补充底墒及保苗的关键技术等好的意见建议,对蒙古黄芪、内蒙甘草、防风药材标准质量指标在充分调研及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合理的调整,为打造蒙药材中药材区域品牌奠定基础。
会议认为,《内蒙古东部地区蒙中药材产地环境要求》等17项地方标准任务来源明确,调研充分、编写规范。标准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编制过程中无重大意见分歧。
下一步,体系相关标准将由各起草单位根据审定意见进行修改,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发布。同时,该标准的审定实施,对今后稳妥有序推进“蒙”字标品牌建设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