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严格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明确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配套)设施用地的内涵。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邢山孔)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从设施农业用地内涵和范围、用地规模、优化管理、使用程序、强化服务监管五个方面,对全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严格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明确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配套)设施用地的内涵。规范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前,经营者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规定了协议基本内容,并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期限、程序、提交材料格式、备案信息汇交要求等。
《通知》明确,养殖设施允许建设高度不超过24米的多层建筑,建筑层数控制在六层以下。考虑防疫、环保和生物安全等原因需要相对隔离的种植养殖区域,增加“必要的管理用房用地”。凡“属于经营性的粮食存储和加工、屠宰和肉类加工、农机农资存放和维修等场所用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