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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管让“禁渔”落地有声

2020-07-22 14:31:01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黄官国
摘要: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担当重落实、强化督查重引导、强化共治凝合力,着力推进禁止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坚决斩断地下黑色利益链。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 黄官国)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崇明区委、区政府和上海市市场监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着力推进本区禁止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强化担当重落实。该局高度重视,分别于7月14日和7月17日向各所队主要负责人传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视电话会议、市长江退捕与禁捕工作推进会、区委区政府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公告》等文件精神,下发《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迅速部署落实专项行动。7月18日,局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开展暗访。

强化督查重引导。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1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170个次,超市、商场155个次,餐饮单位275户次,电商平台3户次,电子商务经营者118户次。开展网上巡查督促电商平台落实责任。重点检查各经营主体所售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签订《关于禁止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告知承诺书》500余份,引导各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对发现菜单中含“长江”“野生”“江鲜”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当场责令整改。

强化共治凝合力。下阶段,该局将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利用网络餐饮专项监测、明厨亮照工程等科技手段,加大对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作为噱头进行营销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和经营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行为的监管力度。同时,主动跨前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开展联勤联动,对市场及流通领域水产品销售源头进行追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决斩断地下黑色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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