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经清理,主要执行及代行起草的2部政府规章文件内容不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精神相违背的情况。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郭逸凡)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经清理,代行起草及主要执行的2部政府规章、代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办公厅)起草的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以省市场监管局名义制定的5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不存在与《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央精神不相符、不衔接、不适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