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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呼和浩特市四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2022-11-23 10:31:12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郑添元
摘要:为全面加强呼和浩特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执法人员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组成四个价格监管执法工作组,分别赴呼和浩特市四区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泽瑞)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四个执法检查组分别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新城区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肉蛋奶蔬果等重点民生物资终端销售价格进行摸排,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第一检查组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对超市、蔬菜店、肉食店等商户开展了价格调查,发现大部分商店未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未覆盖所有商品。在没有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疫情管控期间大量批发白菜、土豆、芥菜等蔬菜,并进行批发销售,违反了疫情防控等有关政策规定。并且针对群众12315投诉举报的涉及价格违法线索,第一检查组赴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内容进行了沟通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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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在赛罕区商店就临期食品和过期食品进行督导检查图片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二检查组赴玉泉区,检查大型商超,小型沿街及小区内部店铺过程中发现,部分小店铺无现场公示商品价格,销售环境卫生差,以及大型超市中部分单品过期的问题。除此以外,蔬菜等商品价格基本平稳,未发现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行为。

第三检查组在回民区宽巷子部分沿街商户和农贸市场以及回民区部分超市、蔬菜店、水果店、熟食店、肉食店等商户进行价格监测调查,对商户哄抬物价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责令其恢复原价。在21日的检查中,检查组对巨鑫超市进行“回头看”工作时,发现该超市仍存在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店外间隔一米销售,检查人员现场联系属地监管所和当地街道办事处,已对该超市进行关停整顿。

第四检查组深入新城区,所有检查店铺营业执照齐全,价格基本平稳,未发现有价格明显异常变动的情况。售卖的蔬菜、水果、猪肉、鸡蛋价格稳定、货源充足、品类齐全、附近小区居民情绪稳定未有哄抢商品现象。但有部分店铺蔬菜摆放区域未明码标价、部分店铺未能提供规范的进货票据、店铺进货渠道不畅通、因不能自行外出进货由供货商送货,每送一次加收300元运费导致进货成本价格略高等问题,检查组进行警示提醒、责令改正,并填写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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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深入新城区了解蔬菜等商品价格图片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四个执法检查组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截至11月21日检查组共检查了百余家商户,其中大型超市24家,中型连锁超市10家,沿街小店百余家,药店19家,猪肉批发市场1个、综合批发市场1个、医疗器械经销商1家,卫生服务站1家,并且深入27个社区,6个高风险居民小区、1个高风险城中村,了解蔬菜等商品价格。

四个检查组发现的共性问题主要是大部分商店未在店外明码标价,检查组针对沿街蔬菜、水果商户未明码标价给予现场警告,要求立即整改,针对商铺的整改情况将于近日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商家存放大量疫情期间过期食品,检查组已责令其下架处理。经过同美团小哥沟通,发现在送货过程中存在堵点,主要是一些社区值守人员不扫码不让放东西,固定时段外和雨天不让放东西,影响送货效率。部分商家违反防疫规定,顾客直接进入商店内购物,已责令立即整改。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也对存在未明码标价等问题的商户现场警示提醒、责令改正,并根据群众举报信息对商户开展调查,有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置中。

截至11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监管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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