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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四县被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2020-06-12 9:32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编辑:郭逸凡
摘要:近日,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崇信县、庄浪县、岷县、临洮县四个县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对促进“食安甘肃”建设,靠实食品安全责任、推进全省食品安全整体形势向好发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魏开疆)近日,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通知,命名甘肃省崇信县、庄浪县、岷县、临洮县四个县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根据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和省食安委相关要求,甘肃各地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在落实“党政同责”、创新监管方式、保障经费投入、强化部门协作、构建共治格局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经县区政府自评、市州食安委初评、省食安委办委托第三方现场验收、社会公示和综合评议,省食安委命名上述四县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据悉,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甘肃省政府于2018年正式启动全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分三批命名了25个县(市、区)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城市能够坚持“党政同责”,高位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来抓,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狠抓突出问题整治,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了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中向好,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

甘肃省食安委要求,示范城市要巩固创建成果,持续创新创优,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把本地打造成落实“四个最严”的样板区、促进社会共治的示范区。同时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切实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持续推进“食安甘肃”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全域创建任务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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