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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领导干部责任 打造食品安全标杆城区
2019-10-16 22:1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编辑:新闻中心

本报记讯(张永红)龙岗区是深圳市面积第二大的行政区。近日,记者就龙岗区食品安全工作采访了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代金涛。

记者:龙岗是深圳的人口大区,食品产业大区,请问,目前,龙岗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如何?

代金涛:食品安全是我们区委、区政府工作之中的重之重;党政同责,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是关键。目前,龙岗下辖11个街道111个社区,人口500多万,作为全市的行政大区和食品产业大区,我们在食品安全管理上面临较大压力。主要体现在:一是监管对象体量大。全区有食品销售经营单位3.9万家;食品生产企业267家;餐饮服务单位4.6万家。二是监管要求高。全市有4个畜类屠宰场、两个禽类屠宰场,食品安全风险性相对较高。龙岗每天屠宰1.8万只家禽中,有8000只直接供给香港,容不得丝毫懈怠。三是监管难度大。龙岗原地处深圳特区外,城中村、老屋村众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大量存在,全区持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7家,200平米以上的餐厅占全区餐饮服务单位比重不到7%,而50平米以下的小微餐饮占比达到65%,食品行业总体上呈现大而不强的特征,安全隐患点多面广。同时,龙岗又地处深惠莞交界,周边地区食品不安全不确定因素多,风险把控难度大。

但是,尽管龙岗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我们通过上下一起努力,龙岗的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2018年,全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绩效考核获得满分。其中,重点食品监测合格率全市排名第一。

记者: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食品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和文件,请问龙岗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代金涛:龙岗区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我们全力以赴、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我们在全市率先制定了《龙岗区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了《龙岗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将食品安全考核指标权重从2%提高到3%。

在各项措施的落地上,2019年,我们的食品安全经费不断增加,比2018年增加3000万。开展了学校集体配餐、城中村、网络订餐、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在学校和幼儿园等单位实行校长陪餐制度和试吃制度;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督查,对44家学校提出整改意见67条,解决了校园周边小摊档、流动摊贩等问题;在全市率先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939家,向第三方平台通报无网络经营资质入网经营户8624家并要求下线;查处涉嫌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食品单位111家;完成494个城中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记者:请问,龙岗区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代金涛:近年来,我们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其经验在全市74个街道复制推广,“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成为深圳的一大名片;试点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已建设成为集食用农产品快检、电子信息公示、食品安全溯源和智慧计量为一体的智慧市场,成为全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标杆性学习基地;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区2351家2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实现可视化“阳光下”监督;建成了1100余平方米的熟食中心,每日可为3000多人提供就餐服务;推出“电视专题+网络直播”模式栏目——“食品安全查查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全程直播,获得“央视新闻+精选页面”推送。

记者:请问龙岗区在下一步对食品安全监管将采取哪些新的举措?

代金涛:接下来,龙岗将着力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一是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企业引入先进管理体系,推进质量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使联合惩戒措施真正落实到人。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系统应用,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在强化社会共治上下功夫。在各街道已设立食品安全督导员、检测员、巡查员和志愿者“四支队伍”的基础上,整合队伍力量和优化人员结构,形成食品安全辅助监管力量。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建设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基地,提升“四支队伍”专业水平。有效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媒体和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是在强化“互联网+食品监管”上下功夫。依托区大数据中心,搭建两级智能指挥中心,构建食品安全“巡查网、检测网、执法网”,打造智慧监管体制,实现大数据分析辅助决策、辅助监管和辅助执法。

四是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上下功夫。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推进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公检法司、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畅通“两法”衔接,重点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农残超标、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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