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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四川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将评定等级
2021-09-13 10:33:23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梁军昌
摘要:为进一步推动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四川省发布《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该《办法》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梁军昌)近日,中国食品安全网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会同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联合制定了《四川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此来提升农产品市场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升级。《办法》将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农产品市场是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重要枢纽,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办法》将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建立追溯体系等。

据了解,《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商务部门开展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所称农产品市场是指经批准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不包括自然形成的农产品集贸市场以及设置有农产品销售区域的超市、社区菜店等。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规范化建设等级的划分将综合农产品市场场地条件、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交易秩序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环境卫生、疫情防控等情况,将农产品市场分为无等级市场和等级市场,等级市场分为A级、AA级、AAA级,AAA级为最高等级。根据等级市场评定标准评分,90分以上的评AAA级,80-89分的评AA级,70-79分的评A级,70分以下无等级。

当然,农产品市场等级评定并不是“终身制”。据介绍,四川省将对无等级的农产品市场每年组织一次等级评定,同时,已获得等级的农产品市场,可以申请升级评定。AAA级市场及未申请升级评定的A级、AA级市场,每五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时可申请升级评定。”

可升级,自然也可能降级。《办法》明确规定,因设施设备落后、环境脏乱差、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的,给予降低一个等级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取消等级市场称号。此外,对入场销售者存在“按照有关分级标准,发生等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传染病以及动物疫情、安全生产事故的”、“具有垄断经营、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等五种情形的,也将被消等级市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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