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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按照“四个最严”要求 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2020-06-08 17:15来源:南宁晚报编辑:邬欣彤
摘要:近日,南宁市政府印发了《2020年南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强调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等违法行为,健全诉讼机制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近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南宁市政府印发了《2020年南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明确今年南宁市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及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据了解,《工作安排》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责任人和目标任务,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停止野生动物交易各项措施。

加大对餐饮单位、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做好春秋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等违法行为

严格粮食收储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

严格流通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在各县(区)、开发区主城区农贸市场加快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格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推广社会餐饮“明厨亮灶+互联网”、色标管理、风险分级管理和量化分级管理。

与学校构建“双员定检”机制,定期对学校及其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开展社会监督,推行“双承诺”制度。严格保健食品和食盐监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进口食品监管。

健全诉讼机制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工作安排》明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食品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三安”联动建设,建立市场监管部门(食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农安)和公安的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培育一批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品牌,力争打造品牌价值超过10亿元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深入实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引导、鼓励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

同时,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市场监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实现“365天不断岗,24小时不停热线”,投诉举报受理率、处置率、反馈率均达100%。(何正君 李佳 陆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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