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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政府出台《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
2019-10-24 16:51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宋宁宁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宁建鹏 胡庆荣 鲁梦荔)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推动标准化与濮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级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促进企业将科技成果,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近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引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规定,濮阳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标准创新贡献奖评定的日常工作。

《奖励办法》对濮阳市标准创新等相关工作如何奖励作了具体规定。濮阳市实施先进标准事后奖补机制,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经费保障,对通过现场评审验收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项目的组织,以及在濮阳市新成立的各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优秀专家,市政府当年给予一次性奖励,覆盖面全省最宽。

《奖励办法》规定,濮阳市标准创新贡献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5个档次。一是主持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制(修)订,新承担国际或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所公开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家同类产品标准要求且主要技术指标高于全国同类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产品检测持续合格,同类产品没有国家标准的、所公开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各项主要技术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同类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产品检测持续合格为特等奖,奖励100万元。二是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新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同类产品没有国家标准的,所公开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各项主要技术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同类标准技术要求、产品检测持续合格为一等奖,奖励50万元。三是主持行业标准制(修)订,新承担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为二等奖,奖励30万元。四是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新承担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完成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并具有显著示范效应的为三等奖,奖励15万元。五是包含其余类型的优秀奖,其中:主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的,奖励8万元;濮阳市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新组建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奖励5万元;完成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并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的,奖励5万元;完成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并具有明显示范效应的,奖励2万元。

《奖励办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濮阳市多年来标准化工作奖励政策的空白,将有效激励、引导全市上下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不断夯实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基础,为促进濮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技术支撑。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将每年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纳入评审范围的申请项目按程序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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