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监管
河北
下拉
【长城评论】用“伪科技”包装婴儿奶粉,击穿商业道德底线
2019-06-11 10:38来源:长城网编辑:刘英敏

●特约评论员 于平(江苏)

针对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大洋乳业有限公司宣称生产的“配方粉”能解决婴幼儿过敏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违法违规行为通报,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速查严处。目前依法查扣了相关配方粉产品、包装材料,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并召回产品。

据介绍,针对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的,获得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生产许可的,产品易误导消费者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混淆的普通食品生产企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督促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00302227288_35eaaca9.jpg

小朋友正在看货架上的婴幼儿奶粉。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婴幼儿奶粉一直是食品安全的敏感地带,因而备受公众瞩目。没想到的是,宁波特壹食品和青岛金大洋乳业,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婴幼儿奶粉上动起了主意。两家企业甚至连生产婴幼儿奶粉资质都没有,就敢宣称能解决婴幼儿过敏等问题的“配方粉”,实在是胆大包天。对如此击穿商业道德底线的违法营销,需要以执法的铁腕一查到底,以捍卫婴幼儿奶粉的安全。

这两家违法生产销售婴幼儿奶粉的企业,对外打着“科技”、“创新”之名。诚然,婴幼儿奶粉领域需要科技,需要创新,针对婴幼儿各种疾病,如早产儿、过敏、高胆红素血征等,需要乳企研发各种特殊医学配方奶粉,呵护婴幼儿的健康。而且,由于一些国际大牌的特殊医学配方奶粉,价格非常高昂,也亟需国内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推出更多质优价廉的特殊医学配方奶粉,减轻中国家长的负担。

但这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企业所谓的科技与创新,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必须经过反复、科学的验证。特殊医学配方食品虽然不属于药品,但由于此类食品风险极高,所以目前参照药品管理方式严格监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殊医学配方食品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注册,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特医食品生产许可,且普通食品不能有疾病防治等功能宣称。

00302227289_e47a3b10.jpg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查处“配方粉”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可是,宁波特壹食品和青岛金大洋乳业却无视相关监管规则,把婴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当成自家“科技”和“创新”的试验品。但是,没有任何权威验证的科技和创新,不过是“伪科技”、“伪创新”。这种违背科学伦理和职业素养的“伪科技”、“伪创新”,不仅击穿了道德底线,败坏了市场风气,严格来说,也属于一种犯罪,对于他人生命的犯罪。

需要追问的是,这样的犯罪又是如何得逞的?显然,仅仅靠两家企业的能量,是不可能做到,毕竟他们的广告宣传做得再天花乱坠,恐怕也难以让家长认可。一些掌握专业话语权医院和医生,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据媒体报道,记者以过敏患儿家长身份对北京部分医院及周边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在3家医院的院内商店售卖标称宁波特壹食品和青岛金大洋乳业生产的“配方粉”,还有医院的医生对相关产品进行推荐。而且,这两家企业还是一些儿科学术会议的常客。两家企业被查后,一些愤怒的家长也在网上留言称,是在医生推荐下购买了两家企业的奶粉。

据两家涉事企业负责人透露,此类产品主要流向母婴和医务渠道,在缴纳一定“进门费”后可进入医院院内商店销售。另外,医生每成功推荐一罐产品可拿到60元左右的提成,医院消化科、儿保科、儿童ICU等有处方权的大夫,都是销售人员重点“公关”的对象。

通过金钱开道,涉事企业和医院及医生结成了紧密的利益同盟。两家没有特医食品资质的企业,却获得医生的权威背书,在婴幼儿奶粉市场呼风唤雨,把家长变成任意宰割的鱼肉,攫取惊人的暴利。还有比这更肮脏,更丑陋的一幕吗,理应受到社会的谴责。

如今,涉事企业已被查,可是,那些违法向家长推荐“配方粉”的医生,那些违法销售“配方粉”的医院呢?有没有深入追查,何时能有个交代?(于平)

分享新闻
返回上一页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2.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