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省委书记、我省代表团团长胡和平在参加全团审议时指出,外商投资法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策部署,充分吸收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实践经验,明确了外商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契合时代大势,符合我国国情,是一个成熟完备、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文件,我完全赞成。
胡和平指出,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扩大高水平开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进一步释放了我国坚定不移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强烈信号。法律草案坚持中国特色和国际规则相衔接,提出一系列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权益的法律规定,对于我们坚定市场主体信心、推动我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胡和平强调,全省各级要坚定不移奉行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快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打造陆空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记者 赵波 耿薇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