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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十一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2021-01-18 19:43:42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纪红霞
摘要:1月18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十一批典型案件。石家庄市长安区坤艳干鲜果品店哄抬物价,被罚款3500元。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纪红霞 王光明)连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1月18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十一批典型案件:

案件一:邢台市信都区老梁菜店未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信都区老梁菜店开展调查。经查,该菜店销售蔬菜等商品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菜店罚款5000元。

案件二:晋州市班娇百货销售店未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晋州市班娇百货销售店开展调查。经查,该百货销售店销售商品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百货销售店罚款5000元。

案件三:石家庄市长安区坤艳干鲜果品店哄抬物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长安区坤艳干鲜果品店开展调查。经查,该果品店销售白菜等商品时存在哄抬物价的行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果品店罚款3500元。

案件四:河北景明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未经检验压力管道案

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河北景明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规使用未经检验压力管道的行为。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4万元。

案件五:衡水世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费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衡水世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在小区业主申请装修时,以装修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费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业主并处罚款1.1万元。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群众,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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