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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第三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2020-06-02 11:21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刘英敏
摘要:2020年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关切,重点围绕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计量交易场所,查处了一批计量违法案件,有力打击和遏制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灵寿县康某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被罚款3100元。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高鹏 刘英敏)2020年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关切,重点围绕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的计量交易场所,查处了一批计量违法案件,有力打击和遏制计量欺诈等违法行为。为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识别计量违法行为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布典型案件如下:

邢台市长城石化有限公司第十二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检定案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加油站四台加油机计控主板不能读取数据,涉嫌破坏加油机计控主板准确度。经厂家检测,主板与原出厂时状态不一致。该公司存在破坏加油机计控主板准确度的违法行为。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没合计4.7万元的行政处罚。

文安县澎耳湾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县澎耳湾加油站使用0号柴油加油机实际值与结算值计量偏差大于国家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没合计2.2万元的行政处罚。

永清县宏利加油站随意改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县宏利加油站存在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主板后继续从事汽油销售经营的违法行为。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涉案加油机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没合计2.06万元的行政处罚。

灵寿县康某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根据群众举报,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县康某开展调查。经查,康某存在使用不合格电子秤销售活鱼产品且“缺斤短两”的违法行为。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涉案电子秤,并处以罚没合计3100元的行政处罚。

邢台桥东区黄冬英废旧物资回收中心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邢台市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区黄冬英废旧物资回收中心在其经营场所内的电子汽车衡上加装作弊工具,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邢台市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其涉案计量器具,并处罚没合计26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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