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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布节日期间预防食物中毒消费提示
2019-04-04 18:2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塞恩

本报讯 记者洪泉 发自广西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假期时间长,广西各地节庆、祭祖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食物种类繁杂、易污染,同时气候温湿多变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食品安全事件易发。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并发布风险提示:

加工和制作烤猪、染色糯米饭等祭祖食品时,不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防止腐败变质和预防食物中毒。在外活动时,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果、野生蘑菇和野蜂蜜。

餐饮服务单位制售烤猪等肉制品时应预包装出售,规范标签标识,明确加工销售单位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染色,不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中评定等级为“笑脸”“平脸”的饭馆就餐。

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不使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含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泡药酒的,请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材。

就餐发现有食品安全相关问题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如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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