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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第十八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件
2020-02-16 9:06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纪红霞
摘要:2月1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十八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晋州市李某违规生产销售侵权防护用品,被罚款4.03万元。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纪红霞 高鹏)2月15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十八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的执法力度,重点对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查办了一批案件,遏制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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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案例一:唐山市丰润区德露大药房销售假冒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唐山市丰润区德露大药房开展调查。经查,该药房存在销售假冒口罩的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

案例二:晋州市李某违规生产销售侵权防护用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晋州市李某开展调查。经查,李某存在违规生产销售侵权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罚款4.03万元。

案例三:三河市吴某销售假冒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三河市吴某开展调查。经查,吴某存在销售假冒口罩的违法行为。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罚款5.16万元。

案例四:乐亭县崔某销售假冒医用口罩案

根据群众举报,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乐亭县崔某开展调查。经查,崔某存在销售假冒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罚款9000元。

案例五:清河县乐客超市未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清河县乐客超市开展调查。经查,该超市销售的水果、方便食品、调味品、蔬菜等商品未明码标价。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超市罚款5000元。

广大群众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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