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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重磅文件 部署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工作
2020-01-14 13:07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龙红泥
摘要:江西省出台关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 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该文件从五个方面提出二十八条措施,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共谋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规划好了实践蓝图。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胡霞) 2019年12月31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 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是江西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具体举措,是今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总纲领,对深化我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具体部署。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全省主要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省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制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更加科学,群众更加满意。

到2035年,全省基本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标准水平、风险管控能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结合江西省实际,《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二十八条措施,推动形成全社会共谋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完善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完善统筹协调机构,强化专业监管力量,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事权划分、地方标准、风险分担、信息共享、监管责任六项制度。

完善支撑体系。实施精准抽检,加强质量追溯,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智慧监管,打造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提升检测能力,构建完善全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食品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

完善运行体系。强化种养质量管理、企业质量自控、产地环境治理、粮食收储监管、食品加工监管、食品流通监管、餐饮环节监管、校园食品监管、企业责任追究九个方面工作。

完善评价体系。实施评议考核,强化风险会商,完善奖励机制,促进产业发展,实施示范创建。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企业要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要完善落实“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激励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改革创新,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创造条件。

《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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