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泽瑞 盛丽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并将目光锁定在全自治区各大餐饮单位、大型酒店、火锅店、首饰店、奶茶馆等受大众喜欢的餐厅,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组织抽检了48家餐厅的184批次餐饮食品,涉及的品种有肉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淀粉制品、腌制品、发酵面制品、炒货、餐饮具等,其中合格181批次,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铝残留量超标。
本次抽检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009.1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铝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9695.6肉制品胭脂红着色剂测定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本次抽检项目为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甜蜜素、苯甲酸、山梨酸、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二氧化钛、合成着色剂(亮蓝、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铬、亚硝酸盐、氯霉素、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项目。
其中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和光宴酒店三羊开泰店的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分别是2019月8月11日制作的芥菜丝(酱腌菜)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超标、凉粉(淀粉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粉条(淀粉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发挥着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按照标准规定合理使用二氧化硫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超限量接触二氧化硫可能导致人类呼吸系统疾病及多组织损伤。
铝元素不是人类致癌物,只要食品中铝残留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人群每周每公斤体重经口摄入的铝不超过2mg,就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悬挂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合法证照、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在餐饮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症状请及时就诊,并注意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