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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散装食品被指“无标签有异物” 消费者索赔千元
2019-10-31 15:17来源:东南网编辑:赵焱

近日,福州市的王小姐在永辉生活微信小程序下单购买了简装的白糖、花生和大米,相关产品信息都写着“详见包装”。可当商品送到手中,王小姐却发现没有任何标签说明,而且存在结块、有异物等现象。“这不是‘三无’产品吗?”王小姐向商家提出千元索赔,并在《直通屏山》留言投诉。

王小姐购买的简装食品 网友供图

消费者:永辉散装食品有异物无标签

王小姐告诉记者,当天她买了两只螃蟹,送到时竟然只有一只,顺带一检查其他商品,竟然发现白糖有结块,花生里混有透明的塑料制品,大米用超市的塑料袋装着,三件商品没有名称,没有生产厂家,更没有保质期……“跟客服人员沟通时,客服声称他们的产品都有贴标,我购买的是工作疏忽导致的瑕疵产品,后来就直接不承认了,说不存在没贴标的可能。”王小姐气愤地说。

记者用手机打开永辉生活小程序,看到了王小姐所称的简装白糖、简装花生和简装软丁优米。手机端的图片光鲜靓丽,“新鲜安全,生产可追溯”等宣传看上去令人放心。但商品详情只写明了规格,产地为“见包装”,保质期则以短横线代替。“原本就等着‘见包装’,没想到包装上啥也没有。”王小姐说。她向记者发来的实物照片显示,三件商品均为简易包装,确实没有标签说明。

对于如此食品,王小姐表示很不放心。“客服人员承认,这些商品是在仓库分装的,可仓库是什么样的环境条件,操作过程和人员是什么情况,我们都不知道。而且包装袋的封口是可以开合的,中途有没有被打开过,也不得而知!”“花生、大米还会清洗后再吃,白糖可是直接食用的,这种情况谁敢放心吃?”依据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她向永辉方面提出了1000元赔偿。

王小姐购买的简装食品 网友供图

记者调查:线下门店同样有售

记者注意到,无标签的散装食品不仅在永辉超市的网络渠道有售,在线下门店也不鲜见。

在永辉生活梅峰店,打着“店长推荐”旗号的白砂糖、花生、面粉、黑木耳、香菇、大米等摆得琳琅满目,但标签上仅有商品名称和价格。用塑料桶盛放的白砂糖表层有不少结球、发黑现象,而一位女店员坦然地说:“白糖放久了就是这样。”询问一种“大麻子核桃”产自何地,一位男店员查询电脑后告知:“不知道,查不到供货商。”记者用手机扫描价格牌上的二维码,跳出的却是永辉生活APP的下载提示。

在井大路的永辉超市门店,散装的大米、绿豆、花生等都在货架标签上进行了较为规范的说明,但仍有不少生鲜蔬菜和水果没有标注必要信息。

除了永辉超市,记者在屏东城新华都超市、梅峰路环城生鲜超市等门店也发现了类似现象。在远洋路经营优鲜生超市的于先生向记者坦言:“有进货查验凭证就行了,没办法一一标注!”

永辉超市客服代表刘先生向记者解释,永辉超市的散装食品确实做得不够到位,但原包装都是有正规厂家的。客户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而《食品安全法》就标签问题并未规定这样的赔偿额度,店方出于用户满意度考虑愿意赔偿200元,但客户不愿意接受,目前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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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生活门店销售的散装食品 东南网记者 冯旭 摄

监管部门:将核实并依法处置

销售散装食品应进行怎样的标识说明?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副科长余松海明确告诉记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68条,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同时,《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2、34条规定,食用农产品按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签的,应在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等内容,对保质期有要求的应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贮藏条件有关的应标注贮藏条件。销售未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在摊位或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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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生活门店销售的散装食品 东南网记者 冯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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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散装食品的正确标注形式 东南网记者 冯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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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散装食品的正确标注形式  东南网记者 冯旭 摄

“对于超市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完善的情况,我们会进行现场核实,如果确实存在问题,会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置,比如要求经营者改正、约谈管理人员等。”余松海表示,根据记者提供的信息,该局已对新华都等超市进行了巡查,标签不完善的情形确实存在。

对于王小姐的投诉,目前监管部门仍未给出处理结果。省消委会律师团律师、福建至圣律师事务所谢长华认为,如果王小姐所述情况属实,那么相关食品从法律角度上确实是“三无”产品,消费者可以维权,没有争议。“由于生活中的交易习惯,人们常常会包容无标签说明的散装食品,这很容易导致管理上的漏洞,被不良商家钻空子。”谢长华表示:“消费者积极维权是有意义的,可以促进市场交易走向规范。”(记者 冯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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