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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项检查茅台酒市场 17家商户被立案
2019-03-01 15:39来源:中国消费网编辑:怡人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检查总队接到商标权利人举报,称多家从事酒类销售的商户涉嫌侵犯“茅台”注册商标专用权。总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对位于浦东、杨浦、闵行、宝山、金山、松江等区域的33家商户进行检查,对涉嫌侵权的店招及酒类商品开展执法行动,目前,已对17家查明主体的商户正式立案。
“茅台”系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文字商标“茅台”“贵州茅台”,图形商标等是权利人有效的注册商标。据商标权利人介绍,目前其在上海共有16家专卖店,28家经销商获得官方授权销售“茅台”酒资质。其中,允许在店面上使用“茅台”统一店招的只有16家,具体名单在官网上能查询到。商标权利人称,由于“茅台”酒每年产量有限、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上海市场目前有30余家商户未经任何授权,在店招上擅自使用“贵州茅台集团”“茅台名酒汇”“茅台专营”等店招或红白蓝三色图形商标,甚至虚构授权证明文书,消费者很难辨别,这些侵权活动严重侵犯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有19家商户正在营业,12家停业,2家有待商标权利人确权。对19家正在营业的商户,执法人员现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及时拆除侵权店招。经执法人员复查确认,有21家商户于检查当日立即将侵权店招自行拆除完毕。另外,本次执法行动共发现6家商户涉嫌销售侵权商品,共查获侵权“飞天茅台酒”78瓶。经商标权利人鉴定确为假冒后,执法人员对所有侵权商品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
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检查总队已对17家查明主体的商户正式立案,另有2家商户相关线索移送属地监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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