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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严厉打击使用泔水喂猪等违法行为
2019-05-07 11:38来源:海南日报编辑:刘颖

记者5月6日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使用泔水喂猪等违法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对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通告》明确,宾馆、饭店、餐馆、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必须由取得服务许可证的收集运输服务企业运输处置。未取得许可证违规从事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海口市政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和未经检验检疫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及猪肉制品。未按规定执行的,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同时,海口欢迎广大市民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98—66773049、6872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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