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监管
辽宁
下拉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生产单位风险提示
2022-12-30 08:46:26来源:辽沈晚报编辑:邢丹
摘要:日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沈阳市各食品生产单位发出“两节”期间食品生产单位风险提示函,切实保障“两节”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生产单位负责人近期务必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管控措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两节”食品质量安全。

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临近,节日食品即将进入生产销售旺季。日前,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沈阳市各食品生产单位发出“两节”期间食品生产单位风险提示函。

发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用。按规定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0号令)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相关工作记录存档备查。

强化在岗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尤其重视轮岗顶岗人员的针对性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作业岗位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要求并严格执行,杜绝设备误操作和物料误取误用。

加强食品原材料的检查排查。及时清理和销毁过期、变质和不合格原材料,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原材料的投料使用。

严格食品添加剂管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领料、配料称量作业并做好相关记录,杜绝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严格生产加工过程管控和环境卫生管理。对关键控制点技术参数从严控制,对生产现场环境卫生持续保持,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规范有序。

严格执行食品出厂检验制度。加强产品出厂检验管理,确保产品经检验合格出厂。

严格食品标签审核管理。加强预包装食品配料表和生产日期等标签标注内容检查,确保配料表所列食品原料名称和顺序与生产实际相一致,确保食品生产日期标注清晰、准确无误,杜绝食品标签虚假标注行为,杜绝以任何形式对食品开展虚假违法宣传。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两节”期间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力度,严惩重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违法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切实保障地产食品质量安全。(朱柏玲)

分享新闻
返回上一页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2.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