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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第二期“彩云昆明消费券”12月10日发放
2022-12-08 10:22:31来源:昆明日报编辑:郑添元
摘要:昆明市商务局将于12月10日12时起发放下半年第二期“彩云昆明消费券”,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住宿餐饮券、加油券、绿色家电券和其他通用券不能叠加使用


12月7日,记者从昆明市商务局获悉,市商务局将于12月10日12时起发放下半年第二期“彩云昆明消费券”,消费者可在支付宝、京东、云闪付3个平台领取,其中云闪付、支付宝平台可领取住宿餐饮券、加油券、绿色家电券、其他通用券4类消费券,京东平台可领取绿色家电券和其他通用券。在3个平台中,每类消费券只可领取1张。

2022年下半年第二期“彩云昆明消费券”分为彩云昆明消费券(政府券)和彩云昆明企业消费券(企业券)两种。其中彩云昆明消费券(政府券)包括住宿餐饮券、加油券、绿色家电券和其他通用券4种。住宿餐饮券面额有两种:5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150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一张。加油券面额有两种: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一张;8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绿色家电券面额有两种:200元券,消费满2000元可用一张;300元券,消费满3000元可用一张。其他通用券面额有三种:3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8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一张;200元券,消费满2000元可用一张。

彩云昆明企业消费券分为家电、3C数码类,百货、餐饮类,商超连锁类,加油商户类4种。家电、3C数码类消费券可在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云南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使用。百货、餐饮类消费券可在百盛购物中心柏联店(百货)、美辰百货、昆明万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强街巷)、白药生活+、石林滇厨刘师傅餐饮店等商家使用。商超连锁类消费券可在百盛(超市)、白药生活+使用。加油商户类消费券可在强林石化使用,消费满300元减20元。

据了解,此次消费券有效期10天,使用时间为2022年12月10日12时起至12月19日24时止。消费券领取成功后,消费者可以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消费,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绿色家电券适用于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洗碗机、扫地机器人等绿色家电(不包含手机),住宿餐饮券、加油券、绿色家电券和其他通用券不能叠加使用。(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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