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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新模式 平顶山市场监管局推行“服务型执法”
2022-06-27 08:56:47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编辑:邢丹
摘要:近日,平顶山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实行“服务型执法”。该局通过开展常态化行政指导、推进清单式包容审慎监管、精准式实施监管执法、制度化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做到监管“科学、精准、有效”,服务“用心、用情、用力”。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樊京铭)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认真落实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实行“服务型执法”,切实做到监管“科学、精准、有效”,服务“用心、用情、用力”。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理念,秉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大维权”思维,将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作为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的有力手段,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工作部门,推动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监管更加规范、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通过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牢固树立市场监管服务意识,将服务贯穿于行政审批、执法办案、日常监管全过程,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促进管理,做到服务有温度、执法有准度、管理有精度,形成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推动行政执法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突击性向长效化转变,从刚性执法向刚柔并济转变,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力打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助推平顶山市“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把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服务发展大局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进一步树立服务发展意识,充分挖掘职能技术优势,畅通政企联系沟通渠道,把服务放在监管前面,把监管放在风险前面,真心实意为企业排忧解难。

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制度。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市局对舞钢市22家重点企业,由市局领导担任“宣传员”和“服务官”,本着“无事不扰、有事解决,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到所联系的企业走访调研,精准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可参照市局做法,选取一定数量的重点企业,由局班子成员联系服务,紧盯企业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一企一策拿出解决方案,“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办实事。

完善服务企业维权平台。依托市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12315 热线,搭建服务企业维权平台,及时受理企业在证照办理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问题,受理侵害企业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督查督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通过问题的解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建立工业企业质量提升平台。以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为抓手,有机融合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质量基础设施要素资源,在全面打造高新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力争到 2023 年底,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1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质量技术服务,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从源头夯实质量提升的基础,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全市产品、工程和服务整体质量水平大提升,助力平顶山市“四城四区”建设。

平顶山市市场监管系统要主动适应市场监管实践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将服务型行政执法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覆盖市场监管执法各个领域。

常态化开展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通过示范、提醒、建议、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实现特定行政目的的活动,是市场监管部门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准确把握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把行政指导融入市场监管全部业务工作中,在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监管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职责中,适时、适地、适机灵活采取不同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实施各种行政指导。一是坚持把行政指导与市场准入结合起来,通过不断深化“帮办+模板+指导”、行政审批重点行政许可事项“市县通办”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企业开办的时间成本、资金成本。二是坚持把行政指导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根据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共性和苗头性问题,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法律风险防控、行政约谈等方式,预防或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教育在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目的。三是坚持把行政指导与事后回访结合起来,对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应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按一定比例进行电话回访,对新办企业应在企业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后按一定比例进行电话回访,了解企业在行政处罚、办理证照等过程中的实际感受,自觉接受企业的监督。

清单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在严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底线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市场监管领域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做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制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将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二年内未被发现等应当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纳入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二是制定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将违法行为轻微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等情形纳入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三是制定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将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以及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为纳入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四是制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将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可以通过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确保执法活动有效实施的,均纳入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精准式实施监管执法

一是推行“互联网+监管”。围绕“规范监管、精准监管、智能监管”目标定位,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监管由“多头”向综合转变,由传统向“互联网+监管”转变,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互联网+特种设备”“互联网+计量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模式,实现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分析、联动监管、风险预警,实现“一处发现、多方联动、协同监管”,着力构建“互联网+市场监管”管理体系。二是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发挥信用监管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管理和惩戒,做到既“利剑高悬”又“无事不扰”。

制度化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将执法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全面、系统、规范记录,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并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要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二是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发挥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约束作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权限。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等相关因素,保障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全系统得到有效执行,确保裁量标准一致,公平公正文明执法,防止执法不公和权力滥用等现象的发生,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建立和完善层级监督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拓宽监督渠道,探索监督途径。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政府规章执行情况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机关案件通报制度,对相关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及时问责,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权威性。

工作要求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执法关系和谐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抓好推进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顺利推进、常抓不懈。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及时报送市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各单位要抓好组织协调、宣传培训、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督导检查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本单位(部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和范围,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把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市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加强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确保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四是注重宣传总结。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典型事例和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公众号、微视频等新载体、新形式,及时宣传本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经验和成效,不断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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