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王静)5月20日,中国食品安全网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省级初评情况,泸州市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四川省食安委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推荐泸州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提名城市并申请国家评价验收。
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 图片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20日上午,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关于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情况的公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由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具体实施。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1 版)》,四川省食安办会同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抽选71名食品安全专家,组成19个初评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领导访谈等方式对泸州市创建工作开展全面初评。
2016年,泸州市获批成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城市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把抓好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全市力量,创新举措,高位推进,积极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泸州市连续两年在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中排名全省第一,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连续三年在省食安办组织开展的民意调查中食品安全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一,未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省级初评情况,评审组认为泸州市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构建纵向联动、横向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成效显著、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等创建工作要求,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创新工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围绕创建目标任务,泸州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对食品安全的更高期待,泸州市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着严峻复杂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对于泸州市下一步的食品安全工作, 评审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食品安全问题燃点低、舆论关注度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有待加强。二是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新业态、新资源潜在风险增多,现有监管方式仍需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监管专业能力仍需大力提升。三是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感知不够深,食品安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宽做实。四是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成本意识强、安全意识差,需不断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建议泸州市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夯实基础工作,打造创新亮点,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率、支持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