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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最高奖100万
2022-01-13 10:08:59来源:辽沈晚报编辑:邢丹
摘要:近日,辽宁省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奖励,举报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奖励,举报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

举报以下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奖励,举报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奖励等级为三级。一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奖励金额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二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奖励金额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三级举报奖励,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奖励金额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

无罚没款的案件也给奖励,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内部人员举报的奖励金额更高:《通知》中明确,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可按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上限不突破100万元。

匿名举报也有奖励:匿名举报人经市场监管部门能够确认身份的,并符合举报奖励发放条件的,也给奖励。

社会公众可通过12315平台、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信件等方式举报违法线索。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绝不泄露举报人信息。(朱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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