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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22年“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方案》
2022-01-12 11:42:54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可意
摘要: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22年“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方案》,通过“三检八查一打”,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日前,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2022年“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化肥、种子、农药、农膜、农机用油等农资产品为重点品种,聚焦农资市场突出问题,采取“三检八查一打”举措,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为全省农业稳产丰产提供坚实保障。

三检包括:加强掺混肥抽检,统筹制定省、市、县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对生产、流通环节掺混肥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对掺混肥生产企业全覆盖抽检,并公开抽检结果;加强农膜抽检,对农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重点对农用棚膜、农用地膜进行抽检;加强农用柴油抽检,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抽检区域,以县(市)、乡(镇)、农场加油站以及质量问题投诉举报多的加油站为重点抽检对象,并把近年来监督抽检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列为重点抽检项目。

八查包括:查证照,对全省范围内农资生产、销售市场主体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证照齐全,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建立检查台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台账,检查农资生产企业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核查许可证的范围和时效、生产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企业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有进销货台账,查看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包装说明是否规范真实;查广告,加强对农资广告的监测监管,以广播、电视、报纸、印刷品和互联网等媒介为重点,加大对化肥、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的监测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查平台,监督涉及农资经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承担法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有关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依法依规亮照亮标经营;查计量,重点检查生产、流通领域的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检定合格,检定证书是否有效等情况,严厉打击定量包装农资产品的净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缺秤少量、计量作弊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查价格,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和约谈,组织开展农资价格巡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查虚假宣传,依法查处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商标标识,检查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采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商品名称或图案,从而误导消费者等情形。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一打指严厉打击农资产品违法行为。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15热线电话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和处理农资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对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农资市场检查、农资质量抽检等案件线索,实行交办单制度,建立登记台账,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快速反馈。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并向社会公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公示,并实施失信惩戒。省局将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有案不立等行为通报当地政府。落实奖励机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给予举报者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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