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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城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21-09-29 14:12:24来源: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办公室编辑:邢丹
摘要:近年来,河南省商城县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启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截止目前,全县已有省级龙头企业8家,市级龙头企业15家;家庭农场872家,合作社1764家。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商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杨)近年来,河南省商城县秉持“乡村振兴,产业先行,主体带动”的理念,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新动能”。截止目前,全县已有省级龙头企业8家,市级龙头企业15家;家庭农场872家,其中省级5家,市级20家、县级45家;合作社1764家,其中国家级9家,省级5家,市级46家,县级80家。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将家庭农场、合作社培育发展列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培育计划,落实培育措施,强化部门统筹,落实分工协作。坚持“农户主体、规模适度、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原则,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启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使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强化名录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实行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完善家庭农场名录信息,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和专业大户、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纳入名录管理,做到应录尽录。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不同服务主体各自的优势和功能。鼓励农民合作社为非成员提供社会化服务,增强其带动成员的能力;支持家庭农场发挥社会化服务功能,提供服务提高收入。

强化政策支持,培育新型业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参与高标准农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自建或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建集中育秧、仓储、烘干、晾晒以及保鲜库、畜禽养殖等农业设施。指导家庭农场、合作社依托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机农一体、产业融合等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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