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监管
广东
下拉
佛山市某饮食店设置“最低消费” 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立案调查
2021-09-02 09:42:15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编辑:邢丹
摘要:近日,有群众举报投诉,广东省佛山市某饮食店设置了“最低消费”。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对该饭店进行暗访,并于检查当日立案调查,若如当事人有违法所得,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如当事人没有违法所得,最高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有群众举报投诉,广东省佛山市某饮食店设置了“最低消费”,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暗访了该饭店,并于检查当日立案调查。

据了解,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查证属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如当事人有违法所得,最高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如当事人没有违法所得,最高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发现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或遇到“霸王条款”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顺德宣)

分享新闻
返回上一页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2.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