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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万 浙江磐安查处首例无证无照经营“餐饮网店”案
2021-02-26 15:45:10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连待待
摘要:磐安查处首例无证无照经营“餐饮网店”案,罚款5万。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王正心) 现如今伴随着网络订餐的兴起,通过网络订外卖已经深入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市场上出现大量如“制售农家饭”“私家纯手工制作”的网络餐饮店,随之而来的是证照不齐、无证经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等违法违规乱象不断出现。近期,磐安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市场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磐安县羊某从2019年5月起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家制作芝士条、披萨和劲爆鸡米花等食品,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该违法行为于2020年11月25日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为磐安县查处的首例无照无证从事网络订餐经营案件。

羊某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网络餐饮制售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罚款金额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对羊某的违法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5万元的处罚。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资格进行摸底排查,严查无证无照经营,打击“黑外卖”“幽灵厨房”等网络餐饮店以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在此,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入网销售者要办理营业执照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后,方可入网销售。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明厨亮灶”,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也鼓励送餐人员积极举报在门店取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管理、餐饮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创食品安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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