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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设基层食安示范县
2019-05-17 14:38来源:健康报网编辑:小可

近日,辽宁省出台《辽宁省基层卫生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6月底前,各市创建1个县(区)为省级示范点,至少创建1个县(区)为本级示范点。

该省要求,2019年年底,各县区通过自检方式将本地区创建情况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采取现场评估方式考核。2020年6月底前,省卫生健康委对创建示范县区进行验收,对合格示范区授予“基层卫生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称号,对特别突出县区授予“辽宁省基层卫生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称号。(记者阎红 特约记者车晨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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