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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呼和浩特市幼儿园食堂主体责任大会召开
2020-11-10 09:32:1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郭逸凡
摘要:11月6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2020年呼和浩特市落实幼儿园食堂主体责任大会,全覆盖式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园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徐红伟 王再明)为进一步加强疫情常态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幼儿园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11月6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0年呼和浩特市落实幼儿园食堂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并向全市幼儿园发布食品安全提醒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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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呼和浩特市落实幼儿园食堂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龙表示,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是该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据悉,9月份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控联合检查的通知》,对所有的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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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德龙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科长王春林宣读《幼儿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据了解,《承诺书》包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张贴,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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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负责人签署《幼儿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不擅自改变经营类别、经营场所布局和场所用途等,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后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执行晨检制度;严把采购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进货台账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采购法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格遵守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防食物中毒,制作冷荤凉菜、食品添加剂管理均做到五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食品库房内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及时清理变质和超期食品;落实餐饮具、公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餐饮具;落实留样制度,每个样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样品有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相关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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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科长王春林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邀请了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科副科长张慧就诺如病毒与食物中毒的区别、怎么产生、传染渠道、如何防控等知识为与会人员作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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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科副科长张慧

全市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幼儿园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大会,除专心听讲、认真记笔记以外,各幼儿园负责人会后还纷纷向专家请教自己关心的问题,并签署《幼儿园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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