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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乐昌市“阳光查餐厅”行动 直播检查“擦磁粉”生产作坊
2020-10-30 10:25:00来源:韶关日报编辑:张慧
摘要:10月28日,韶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乐昌市市场监管局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共同对九峰镇一家“擦磁粉”生产作坊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以避免米酵菌酸食物中毒,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日前,黑龙江鸡西酸汤子中毒事件令广大市民朋友们揪心,食品安全问题也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此次中毒事件的“祸首”——米酵菌酸,易存在于长时间发酵或浸泡的食品中,如湿米粉、木耳、酸汤子、糯米面汤圆等。广东省是湿米粉食用大省,河粉、陈村粉、肠粉等是市民日常餐桌之物,加强湿米粉类食品安全监管至关重要。10月28日,韶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乐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阳光查餐厅”网络直播行动,前往乐昌市九峰镇一家“擦磁粉”生产作坊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许可情况、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储存、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产品包装、标签标识、“三防”设施、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内容,提示该米粉生产作坊要加强员工食品生产操作事项培训,并对该作坊部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以此次网络直播行动为契机,对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组织生产经营,规范包装及标签标识,明确生产时间和泡发、食用时间,并督促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者做好湿粉的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按要求贮存湿粉,避免过期变质。

执法人员呼吁广大消费者,购买河粉、肠粉、陈村粉等食品时,应向具备正规资质的食品经营者购买,并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按条件冷藏贮存所购买的食品,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另外,陈村粉、肠粉、银耳、木耳、汤圆等食品泡发时间不宜过长,泡发后应尽快食用完毕。尤其是湿米粉类食品冷藏贮存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天食用。另一旦发生米酵菌酸疑似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钟政宽 王晖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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