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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这些地方的鲈鱼财鱼韭菜等抽检不合格
2020-07-15 14:44:08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王雷
摘要:武汉市市场监管局近日抽查食品流通环节,共对武汉诸多食品企业共检验样品1006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6批次,并对不合格食品企业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 胡毅)7月9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0年第24期)。公示信息显示,该局于近日组织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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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0年第24期)

具体不合格产品情况为,武汉市江岸区联建市场C-9号销售的鳜鱼(抽样日期:2020-4-28),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为4.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武汉市江岸区石桥双建农副产品市场045-047号销售的油麦菜(抽样日期:2020-5-12),灭多威检出0.3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0.2mg/kg。

武汉市江岸区唐蔡路市场水产9号摊位销售的鲈鱼(抽样日期:2020-4-29),氧氟沙星检出为2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武汉市江岸区德记水产行销售的鲈鱼(抽样日期:2020-4-28),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为5.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武汉市江岸区石桥双建农副产品市场93-94号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20-5-11),腐霉利检出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过0.2mg/kg。

武汉市江岸区鲜客来生鲜店销售的财鱼(抽样日期:2020-4-28),呋喃唑酮代谢物检出为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据了解,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武汉市生产经营企业的,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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