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贵州省黔西南州检察院联合黔西南州市场监管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禁止销售冷荤类、生食类、发芽土豆等高风险类食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依法惩治涉嫌犯罪行为,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检察院与黔西南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州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面开学复课的特殊时期,部署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州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秩序,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根据《方案》,本次联合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打击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户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学校、幼儿园食堂采购、使用亚硝酸盐和散装食盐,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等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行为;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的食材用于餐饮加工的违法行为等七个方面。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州检察院和州市场监管局成立了联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方案》规定,针对联合整治发现的问题,由市场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建立台账清单,灵活运用行政处罚、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手段依法惩治。对专项整治发现的案件线索,符合公益诉讼立案办理程序的,及时启动公益诉讼办理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唐 海 刘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