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赵春辉 4月2日,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全市方便食品、饮料和淀粉制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是全市9家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27家饮料加工(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其他饮料,不包括纯净水)和13家淀粉制品(粉丝、粉条等)食品生产企业。一是企业自查。要求各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配方、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制作过程、产品出厂检验、环境卫生、仓储条件、产品标签标识和包装设计等开展全面自查。二是集中检查。以严查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对各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三是督导检查。市局对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并对各县(市、区)局工作进展进行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通过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市方便食品、饮料和淀粉制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