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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东市新监管模式确保防疫期间食品安全质量
2020-03-25 15:48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李玥
摘要: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一保证、二禁止、三必查、四到位、五落实、六从严”新监管模式,强化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严德全 高光仁)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海东市场监管局推行“一保证、二禁止、三必查、四到位、五落实、六从严”监管模式,保障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保证。市、县区局、市场监管所全力以赴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抓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适时开展质量监督检查、消费举报投诉、问题食品核查处置、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等工作,保证上市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

二禁止。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经营单位禁止有乏力、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从事食品制售工作,禁止不佩戴口罩的消费者进入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

三必查。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现状和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畜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证明、进货发票、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必须进行检查,保证疫情期间进入市场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来源清楚、质量达标。

四到位。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做到四个到位。一是从业人员必须日检到位。每日测量体温,对体温高的人员调离工作岗位。二是场所设施必须洗消到位。实行场地和公共设施日消毒制度。三是原料来源必须可溯到位。所有购进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必须索取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货发票、产品合格证明。四是从业人员规范操作到位。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五落实。要求食品经营单位执行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是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购进的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入库前详细进行检查的同时,填写进货查验记录。二是落实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制度,对无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的瓜果蔬菜适时进行农残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公开公示。三是落实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采购、贮存、销售、退市全过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确保各个环节质量安全。四是落实各类资料报备上传制度,经营单位通过“河湟安康”智慧监管平台及时报备上传各类资料,接受监管人员监督。五是落实先行赔偿制度,经营单位接到消费者食品质量投诉后,先对消费者进行赔付,再向供货方索赔。

六从严。一是配送管理从严。使用专用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配送车辆、容器必须消毒。二是现制现售加工制作从严。大中型超市现制现售操作间与加工间分开,操作间设立清洗消毒设施。三是散装食品管理从严。散装食品防尘防蝇设施配套到位,标识标签内容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卤制品制售时间从严。大中型超市卤制品必须设有操作加工间,并进行现场加工,加工制作的卤制品销售时间不得超过当日。五是冷藏冷冻食品温度要求从严。冷藏食品温度控制在2—6摄氏度,冷冻食品表面温度保持在零下12摄氏度。六是经营场所防鼠设施从严。超市、食品批发部等食品经营单位库房门一律安装防鼠板,不允许使用鼠药,其他经营区域要有相应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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