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国家严厉禁止哄抬防疫物资的价格。近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市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哄抬口罩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案件,荆门市老百姓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被罚50 万元。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永康 记者胡毅)2 月 29 日,记者了解到,2 月 24 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市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哄抬口罩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案件。荆门市老百姓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因哄抬物价被严惩。
口罩
1 月 23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荆门市老百姓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查明当事人于 1 月 21 日以进价 9 元 -9.9 元 / 包购进一次性口罩 8000 包,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将售价提价至 28 元 / 包、29 元 / 包、49 元 / 包售出。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荆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在作出罚款 46.7 万元等行政处罚后移送公安机关。
2 月 24 日,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市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哄抬口罩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案件。当庭判决被告单位荆门市老百姓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 50 万元;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对被告单位违法所得 77917 元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