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咸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相关文件,设置药品代购员、定点药店,并提供相关人员联系方式,满足管控期间中心城区居民用药需求。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熊源 记者胡毅)2 月 25 日,为满足管控期间中心城区居民用药需求,咸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了《关于疫情管控期间保障咸宁城区居民用药需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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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有购药需求的居民,请联系所在社区(小区)代购员。现每个小区设有 3 名代购员,代购员名单已在社区进行公布。
(咸宁城区 1890 名代购员联系方式)。
二、需要一般用药的,由代购员到定点药店购买。
(56 家定点药店名单)
三、需要求医问药的居民,请专业药师、医生联系咨询。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特殊级抗生素、需冷链保存等特殊药品,代购员不能代买。需要上述药品的居民,请先咨询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师饶志威,并在代购员陪同下,前往咸宁市中心医院就诊开药或到特殊药品定点零售药店购买。
五、有发热症状的居民,请到各发热门诊就诊。
六、涉及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请向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咨询。
七、各县市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