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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濉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起
2020-02-14 8:51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吕可意
摘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徽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发挥执法职能,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借机涨价、未明码标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截至目前,该局已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起。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光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徽省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市场监管履职,组织执法力量加强对辖区各零售药店、超市等相关经营者销售口罩、抗病毒药品、粮油肉蛋菜奶等商品明码标价等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起,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

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在此曝光两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案件一:1月29日,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对濉溪县白沙于波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该药房正在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不标明价格的违法行为。濉溪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药房立即整改,并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月1日,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对安徽共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濉溪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茄子、蘑菇等部分蔬菜不明码标价,笋瓜销售价明显高于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第(三)项规定,构成不标明价格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濉溪县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处以罚没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濉溪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督促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依法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证市场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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