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河北广宗县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要求全县超市、便利店、商店等营业场所非常时期经营,包括体温测量、消杀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等。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张小朋 秦培龙 王瞳)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经河北广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对全县超市、便利店、商店等营业场所非常时期经营,具体要求如下:
体温测量。各超市、便利店、商店等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并建立、保留台帐(记录)。顾客进出超市进行体温检测,并建立、保留体温检测台帐(记录),无异常者方可进入。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按有关规定上报。要注意个人卫生和文明举止,不得随地吐痰和大声喧哗,维护良好的购物环境。
消杀工作。各超市、便利店、商店等要做到环境卫生整洁,按规定消毒处理,并建立、保留消杀台帐(记录)。出现消毒不到位、卫生不达标等情况,立即停业整顿。
各超市、便利店、商店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保障市场供应。不得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各超市、便利店、商店等经营畜禽类产品销售的,要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涉及现场宰杀的,一律关停,禁止进行野生动物交易。
本公告自2020年1月26日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