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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春节市场 咸宁市通山县公开销毁450公斤“白条肉”
2020-01-10 13:24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毛雪霁
摘要:1月8日,咸宁市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拳整治猪肉市场,集中销毁了未加盖动物检疫合格印章以及肉品检验合格印章的“白条肉”450公斤。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石义涛 李上上) 1月8日,咸宁市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通山县公安局、通山县农业农村局,在通羊城郊集中销毁了450公斤未加盖动物检疫合格印章以及肉品检验合格印章的猪肉(简称“白条肉”)。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骄阳点火并监督了销毁过程。

护航春节市场 通山县公开销毁450公斤“白条肉”

现场查获的“白条肉”

据悉,这批“白条肉”是该局执法人员2019年12月20日在大路乡山口村汪某的猪肉经营店内院例行检查时发现并依法收缴的。

据汪某交代,他以18.5元/公斤的价格从湖北汉川某食品公司购进4头种(母)猪,共计514公斤,折价9509元。自己和亲属留用了64公斤,其余的450公斤准备拿到市场销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销售种(母)猪肉,除了应盖有动物检疫合格和肉品检验合格的“两章”外,还必须加盖“母猪肉”印章。但该局执法人员发现,汪某准备出售的种(母)猪肉皮上一个印章也没有,属于典型的“白条肉”。

护航春节市场 通山县公开销毁450公斤“白条肉”

“白条肉”销毁现场

鉴于汪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执法人员向其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法查封扣押了这批“白条肉”。由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白条肉”尚未销售,能说明猪肉来源,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该局依法依规作出“没收450.15公斤未加盖动物检疫合格印章以及肉品检验合格印章的白条肉”“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护航春节市场 通山县公开销毁450公斤“白条肉”

销毁“白条肉”

在“白条肉”销毁现场,宋骄阳表示,对收缴的白条肉进行集中销毁,是该局积极开展春节前后‘三护’行动的具体行动,也是守护食品安全底线的重要举措,充分表明了该局与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坚决态度。

据了解,针对春节前后人流、物流、资金流汇聚活跃,市场交易违法犯罪多发,市场监管“四大安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风险剧增等特点,通山县市场监管局于1月6日部署了为期一个月的2020年春节前后“三护”行动,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护好“四大安全”,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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