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题培训,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诉争。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邓梦 记者程伯全)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诉争,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暂行办法》专题培训会。
该局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执法大队各中队、各监管所、消保科、法规科、价监科和执法稽查科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共计50余人参加。
培训会现场
会议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执法稽查科介绍了《暂行办法》制定的立法目的、立法特点,并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和典型案例,以《暂行办法》不同于原工商、食药投诉举报程序的新规定入手,从投诉举报处理原则、投诉的处理程序、调解程序、举报的处理程序等方面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解读。消保科对监管所调整后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让执法人员对《暂行办法》有了更深层次理解、更全面的把握,同时也促进执法人员以新规定学习为契机,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运用法律法规开展好投诉举报等各项工作,将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