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1月19日,荆州市石首市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发现该市一早餐店违规使用“猪骨高汤”等食品添加剂。
11月19日上午,荆州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一起违规使用"猪骨高汤"和其它食品添加剂行为,执法人员已对早餐店老板袁某实施强制措施。
商标被撕毁的两瓶添加剂
上午10时,荆州石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荆州石首市绣林大道167号的小草早餐店存在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店为减少成本和强化食品味道,违规使用"猪骨高汤"和其它食品添加剂。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的两瓶添加剂,一瓶商标已经人为撕毁,另一瓶虽有日期,但商标也已撕毁。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4条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袁某下达了《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及《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财务清单》,对2瓶添加剂进行了现场封存,并传唤当事人限期接受询问,目前此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滥用添加剂会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要严格打击添加剂滥用的违法行为,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从严处罚,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刘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