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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双11投诉量较上年下降超三成 食品类占比最大
2019-11-20 15:53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李钰雯
摘要:11月2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了今年“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11月1日至11月15日)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童颖 郭姗姗)  11月2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了今年“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11月1日至11月15日)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报告显示,全省市场监管部门12315平台共接收网络消费投诉举报共计860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2.98%;网络消费投诉举报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5.44%。

湖北双11投诉量较上年下降超三成 食品类占比最大
资料图

“双11” 网络集中促销历来是网络消费投诉举报的高发期。早在11月1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就召开了2019年“双十一”行政指导暨消费提示媒体通气会,发布9条行政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行为,督促网络经营者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规避陷阱理性消费。

其中,商品类网络消费投诉举报569件,服务类网络消费投诉举报291件,分别占网络消费投诉举报量的66.2%和33.8%。“双11”期间涉及网络消费相关投诉举报排名前列的类别依次有:食品119件、餐饮住宿服务76件、通讯产品69件、计算机产品65件、家用电器48件、服装鞋帽43件……由此可见,“双11”期间湖北省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领域是网购食品,网络订餐,网购手机、电脑、家电以及服装等日用百货。

从“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络消费投诉举报内容来看,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价格欺诈。部分商家先提价后降价,存在虚假打折现象。消费者反映“双十一”网店商家销售的商品价格明降暗涨,提前加入购物车的一些商品在“双十一”活动开始前夕悄悄涨了原价,折后实际售价与平时相比并无优惠。

二是不公平格式条款。促销活动内容和规则不明晰,商家擅自解释格式合同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如故意混淆“订金”和“定金”概念,不退预付款,随意设置参与“满减”活动的商品、时间范围,退款不及时、退款不退全款、附带不合理条件等。如邓女士反映其11月3日在某电商平台支付50元定金参加双11活动,但商家擅自改变了支付尾款时间,导致邓女士错过补款时间,定金失效。

三是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产品与描述不符、夸大功效,涉嫌欺诈;促销活动中商家以低价诱购、以缺货为由单方撤单、优惠券无法使用,电商平台承诺保价但“双11”却降价、平台拒绝退差价等等。消费者李先生11月13日投诉称其11月6日在某电商平台花费3398元下单两部手机,网页注明保价到11号,但11月11日他却发现两部手机差价200元,联系客服不予处理,遂向12315投诉。

四是部分商品有质量问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销售“三无”产品、商标侵权等问题突出。消费者陈先生11月4日向12315投诉称其10月30日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套价值643元的床上用品四件套,该店宣称此面料是真丝的,但他11月3日收到货后发现成分是仿真丝的。

五是售后服务不到位。下单后拒绝修改地址,客服长时间无应答,退换货退款处理难,部分电商平台、入驻商家擅自扩大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或未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提示和确认。

六是商家发货迟缓、快递物流配送不及时。快递积压严重,配送不及时,存在错分漏分现象,部分快递代收点存在收取保管费、强制用户当天取件否则退回包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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