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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 渎职河湖长将被约谈
2019-11-13 9:55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编辑:李钰雯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熊源)  笔者12日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长江大保护重要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11月8日,武汉市长周先旺签发了河湖长第4号令,要求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工作(“清四乱”指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还河湖以干净、整洁、优美的水域空间。

武汉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 渎职河湖长将被约谈

武汉东湖

河湖长第4号令要求,各级河湖长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河湖“清四乱”攻坚战作为当前河湖长履职的首要任务,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河湖问题,真正守住河湖长的“初心”和“使命”。

各区人民政府是“清四乱”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总河湖长是辖区河湖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街道(乡镇)级河湖长是相应河湖保护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按照时间节点,逐点整改,逐点销号。

同时要点对点“结硬仗”,坚决完成20个水利部规定范围内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工作任务;各级河湖长对责任河湖“清四乱”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排查,查整改是否彻底,查有无反弹,查有无漏报问题,杜绝新增“四乱”问题。

武汉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 渎职河湖长将被约谈

武汉南湖

最后河湖长第4号令要求市级河湖长对责任河湖“清四乱”工作加强统筹督导,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职能,水务、生态环境、交通、城管等部门要结合法定职责,加强河湖空间管控、固体废弃物清理整治、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违建清理整治、垃圾清理等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对“清四乱”不重视、不担当、整改拖拉、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的区,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对于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河湖长,将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形式督促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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